1.医疗器械: 1)单独或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、设备、器具、材料或其他物品,包括所需要的软件; 2)作用: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、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,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; 3)使用目的: ①防治、诊断、缓解、监护; ②对损伤或残疾的诊断、治疗、监护、缓解、补偿; ③对解剖或生理过程的研究、替代、调节; ④妊娠控制医疗器械。 2.SFDA负责全国的,县级以上药监局负责本地医疗器械监管工作。
3.分类与审批: 医疗器械按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大小分为
一、
二、三类医疗器械。 1)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,省药监局备案。 2)开办第
二、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,省药监局审批发证,工商注册医疗器械。